反抗专制统治者,只有靠暴力才能解决,在民主制度已经建立的社会,就决不能容许政治活动中使用暴力,凡在民主社会政治活动中使用暴力的人,他唯一的作用就是破坏民主制度本身,最终的逻辑终点只能是建立他自己的专制统治。
政治上的分歧不应当用杀人来解决,如果认为自己主张正确,就应该说服多数选民赞同,通过争取选票来获得政权,如果”(经过我自己裁决认为)我对,所以我可以杀人“,那么必然后果就是权力者可以任意杀人,那么无论口号叫社会主义资本主义民主主义专制独裁或者任何别的什么,实质上都是一回事。
匪是已经做出大量具体犯罪行为的现行罪犯,所以对它进行制裁当然正确,参见我老人家这一串推。但我要反复提醒你们的是,1960年10月12日的浅沼稻次郎,是希特勒吗,是匪吗?(注:浅沼稲次郎暗殺事件详见维基百科)
(Tuescherly@tuescherly2020年12月25日回复 @LiYing_2015:想不到颖师也这么理想主义啊。纵观人类历史,任何的权利,到最后,都只能用武力来维持。是否有杀人的能力,是判断个人武德和共同体主权的最高标准。)环境不同,在匪区我就支持任何人杀匪都是正义的,1960年的日本和匪区不一样。这不叫理想主义,而是民主和自由想要能够运转起来所必须的基本原则,假如承认没有哪个伟人和英雄比全民更优秀更英明更应该夺取权力代替全民做决定,承认最终决定权在于选民,那么在具体实践上,就必须禁止由于政见不同而杀人的权力。否则,凭什么A可以杀B,B不能杀A?民主和自由具体到底要如何运转?另外,理想主义又有什么不好?没有理想,那么我们在世间的一切努力是为了什么?不管具体的理想是什么,总要有一个目标,有一个为之努力的理想对不对。A觉得B主张不对,所以A杀了B,拯救了国家,过几天C觉得A主张不对,所以C又杀了A,又一次拯救了国家,这样的搞法,全世界专制国家搞了几千年,有什么好结果?对因此该掌权,不对因此该杀,最终裁决权属于谁?民主制度下的暴力究竟应该如何运用,对什么样的情况允许运用到什么程度,才是合法暴力?为什么能够如此轻易地认为自己已经伟大光荣正确到了可以肉体消灭对方的程度?我老人家对于这样的伟大光荣正确人士,忍不住要心存怀疑,历史上的大屠杀,杀异教徒,杀劣等种族,杀阶级敌人,哪一个不是打着最正义的旗号?
(Sunfolmes@sunfolmes2020年12月25日回复 @LiYing_2015:希特勒没掌权时候被刺杀了,也会有很多人感到可惜)谁是未掌权但将来会掌权会杀很多人的所以现在应该提前杀掉的希特勒,谁来判断,你吗?如何判断,凭你不喜欢就定罪吗?一个人犯罪之前能够预防性杀掉他,仅仅因为他“可能犯罪”吗?如果这样不对,那么匪过去杀阶级敌人全家杀光,今天在西域关上百万人进集中营,请问错在哪里?
电影《少数派报告》就是讲这种科幻世界,司法系统通过大数据收集随时监视所有人,AI分析推断“某人可能犯罪”,就提前逮捕审判一个人,在他/她还没有真正犯罪之前,预先判其有罪。但是还没有犯罪,真的就有罪吗?如果这种理论成立,那么希特勒杀罪恶的犹太人,共产党杀罪恶的地主资产阶级,有什么不对?
法律制裁的罪究竟应该如何定义?如果制裁的是已经实际发生的具体行为,那么是有客观标准的,法律因此也是可以在现实世界执行的。如果按照某些人的喜好,制裁一种“可能” ,要杀“上台前的希特勒”,那么请问这个“可能”由谁用什么方法判定,谁能预知未来?由你们这些伟大领袖来裁决谁是该杀的阶级敌人吗。
(楚人@pedrozhang2017回复 @LiYing_2015:参考浅沼1959年3月率团来中国参观大跃进,并在北京发表的讲话,可以判断,他就是个日本在野匪。演讲全文链接)所以应该杀他吗?定他的罪是通过他言论主张,还是通过他的具体行为?浅沼的主张要变成国家政策,需要通过什么程序?如果通过合法民主程序,那么证明日本人民支持他,他有什么罪?如果通过非法手段,那么应该在违法行为发生之后,通过合法程序制裁这个罪犯,而不是象你们现在赞美的那样,非法谋杀一个人。
我很好奇,请问浅沼稻次郎有什么政治主张,有什么具体行为,犯了哪一条法律,所以应该杀?赞扬杀的人们,你们杀人的标准究竟是什么?你们说浅沼稻次郎是希特勒是共产党,那么你们自己的言行,和希特勒和共产党杀人,差别究竟在哪里?所以结论非常清楚,你们恰恰就是你们自己所说的那些“还没有上台的希特勒”。
20年不到,美国爸爸自己不就和匪恢复邦交了吗,日本还落后一大截,为什么不刺杀“未来的希特勒” and/or “共产党特务”尼克松,阻止红魔教在美国肆虐?如果浅沼稻次郎的罪行在于他“主张”勾结匪,那么二十年后直到现在持续几十年,美国日本勾结匪的行为,这些“实际行为”是不是十倍百倍于浅沼稻次郎的“主张”?所以要不要刺杀后来的历任政治领袖?日本共产党现在还有2700多个地方议员,参众两院20多个议员席位,和社会党相比,这些人可是真情·共产党,所以要不要杀?你们谁打算为国捐躯去杀他们?
蒋介石反共,所以两代蒋皇帝在台湾滥杀无辜的恐怖统治,就是正义的,对吗,希特勒反共,所以希特勒的恐怖统治就是正义的,对吗,皮诺切特反共弗朗哥反共,所以皮诺切特弗朗哥的法西斯政权就是正义的,对吗。一坨屎不好吃,所以另一坨屎就好吃了,对吗。
“共产党杀人坏,反共派杀人好,至于被共产党杀的人和被反共派杀的人,你们死不死关我们屁事” 这条真是精华中的精华,不转出来对不起观众老爷。
为什么一有分歧就想杀人,除了杀人想不出来别的解决方法。【An@GuYanMuChanNMSL回复 @LiYing_2015:我也不能理解为什么不同意的时候就一定要消灭对方,以消灭对方为终极……明明是双方合作划一条线,表示越过这条线就是错的,只对个人行为审判才对。我如果在坐标系的左边,我难道就要消灭右边?没有右的话、左也将不左啊……(以及我很同意反共是在野共这一点,这两年来我明显感到推特反共已经反到魔怔)】因为这些人除了杀人不懂别的,跟号称自己左还是右无关,左为了实现“理想”就只知道杀光右,右为了实现“理想”就只知道杀光左,跟号称自己拥共还是反共无关,拥共派为了拥共就只知道杀光反共派,反共派为了反共就只知道杀光拥共派,他们理想表面上似乎相反,工具箱里面的手段拿出来一看,就只有杀人两个字。这才是真正的祖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继承了这种伟大杀人文化的人,不管走到世界哪个地方,不管皈依哪个宗教,不管加入哪个党派,不管支持哪个主义,只要看一看他们实现各种理想所使用的具体手段,就很清楚的表明,到底还是一个纯粹的您国人。
我反复问,政治问题什么叫对什么叫错,谁来裁决,以什么方式裁决?他们始终不能理解这个问题的含义,至于答案就更谈不上了。
(曾镇明@4Btd0FEsUopnKNz回复 @LiYing_2015:...但是把个人为生存的极端转移投射到--或其他--“党派”生存的这种人文社会中普遍存在的愚蠢无知或是无耻认识,是对这类刺杀事件的始作者保留判断的其中一个原因。 就像我觉得我没资格评价过去的伟人同样,我也没不判断过去的刺杀者,独裁者的是非。)1,没有是非,那么现实社会和现实政治,应该以什么规则来运转,还是说不需要规则大家随便杀就好了?2,没有资格判断伟人,判断独裁者,判断刺杀者,但是有资格评论我老人家,为什么?是不是因为自己比伟人/独裁者/刺杀者要低等,但是比我老人家要高等一点点?资格具体是什么?
(greenstate@greenstate84 2020年12月27日回复 @LiYing_2015:十几岁的少年比大部分社会群众都更懂得政治,更不容易被坏政治家忽悠,所以有资格通过杀人来保护大众)群众都是傻逼,总是听信野心家花言巧语,所以民什么主,让聪明人来独裁,帮愚昧的群众做决定,这样才对嘛,那么这个适合独裁的聪明人是谁呢,刚刚好就是我老人家,真是好巧啊。
小青年为了理想杀人就是英雄,我匪为了理想杀几千万,所以是几千万倍的英雄。谁杀人是救国是英雄,谁杀人是暴政是罪犯,如何区分?凭理想吗?各种不同的理想摆在一起,谁,如何,判断哪些是美好理想,哪些是邪恶理想?
(波拿拿@XHtCCmAJaseSIXC·2020年12月27日回复 @LiYing_2015:整个问题的关键就是如何定义“罪”。如果从理想的“人们在做政治决定时,有完全理性,就事论事的义务”的角度看,全人类都是有罪的,这是一个生物学的结论。而从现实的角度看,按照这个逻辑发展下去,不理性的接受了这个观点,进而支持并扩散这一观点的李Sir也是罪人,所有人都是罪人了。这完全违反了法理)说实话我看不懂你在说什么我的问题非常简单清楚,1960年10月12日,日本青年山口二矢刺杀浅沼稻次郎,A,为政治分歧而实施暗杀,个人层面是谋杀罪,政治层面也是极大破坏民主制度的政治犯罪;B,为拯救国家而不惜牺牲自己,是大义士,大英雄。哪一个对?
如果统治者或政治参与者是全知全能至善的神,那么我们可以相信它的决定一定是正义,但实际上统治者或政治参与者并不是神,而是和其他人一样软弱腐败不可靠的人,私欲多智慧有限,那么就不能把一切都托付给政治参与者个人判断,而应该确立基本的政治规则约束所有参与者,目前最不坏的规则就是民主制。具体到山口二矢刺杀浅沼稻次郎的案件,浅沼一切行为都在民主政治规则之内,完全合法,而山口二矢将他刺杀,不仅是个人的谋杀,而且是对民主政治基本规则的严重破坏。你们这些赞美山口政治刺杀行为的人,自以为正义,但你们的价值观念和你们的行为,能够导致一种什么结果?只会导致你们口口声声反对的希特勒和匪完全一样的统治,你们自己,恰恰就是按照你们主张应该提前杀掉的那些“上台前的希特勒和匪”。
我觉得和左翼相比,右翼那种在政治活动中搞暴力刺杀的行为才更接近“未上台前的希特勒”,按照刺杀“未上台前的希特勒”主义理论,应该自己刺杀自己比较合理。
老实说,在山口二矢刺杀浅沼稻次郎的案件中,我对日本左翼右翼的政治主张都并不非常重视,更重要的是,各种政治主张发生矛盾分歧是必然的事情,那么应该由谁通过什么方式决定对错?“对”的一方有没有权力肉体消灭“错”的一方?如果使用暴力,那么到底谁才是破坏民主建立独裁的一方?
没有任何人承认自己是罪犯,每个罪犯都主张自己是正义的,包括希特勒杀几百万人,匪杀上亿人,都有他充足的理由,那么请问结果正义的那个正义,具体应该由谁,通过什么方法来判断?1,从来没有任何人追求结果不正义,每个人都追求结果正义,但所有人理解的正义都存在不同版本,所以政治永远有分歧;2,结果从哪里来,离开了具体程序,会有结果吗?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的目标足够正义,就可以任意杀死不同意见者,这样会得到什么样的结果?要什么样的程序,才能最大程度保障结果正义?
刺杀爱好者非常明显有一种伟大领袖伟大英雄创造历史的幻觉,好像一种社会趋势是少数几个人一拍脑袋就能够决定的,所以正义人士(aka 我们)只要杀掉几个大坏蛋(aka 他们)不就一切都OK了吗,他们理解不了社会变化背后复杂的深层动力,历史就好象打游戏那么简单明了。
魔鬼在细节中,空有大同世界的“美好理想”,但在具体事情上总是习惯采用专制独裁甚至残酷杀戮手段,于是就反复创造出人间地狱,所以说近代匪灾根源有它从传统文化来的部分。社会变革有赖于多数人价值观念变革,您国人不能理解自由民主法治的价值,不能在每一件小事上遵从这些价值,就还要重复以前的悲剧。
(Hector. Lee@enhydropm2021年1月10日回复 @LiYing_2015:你国人什么时候能走出这种把政治人物当神崇拜的怪圈?就这样子真以为没了维尼和匪你国就自动变好,一脚踏进文明社会大门了?)上次拉黑一大批人的山口二矢刺杀浅沼稻次郎案,背后的心理也是一样的,历史是少数几个伟人英雄或恶魔驱动的,经济文化历史社会国际的各方面深层动力是不存在的,所以遇到喜欢的政治人物,就当神来跪拜,遇到讨厌的,刺杀就掉好了,这样一来,复杂的问题就不存在了,世界就变得简单纯粹,能够理解掌握了。
世界分成很多不同的侧面或者说不同的层次,需要适用不同的规则:A,作为政治领袖或媒体意见领袖,有责任与意见分歧者沟通,寻找共同底线,达成共识和妥协,不应该快意恩仇,煽动仇恨和对立,撕裂社会;B,作为个人,有完全的权利按照自己的喜好来选择沟通或拉黑任何人,不必承担政治领袖那样的沟通责任。混淆二者差别,就好像这个案件里面我拉黑的那些人一样,把民主社会的政治活动中使用暴力刺杀一个政党领袖,与在匪的罪恶统治下使用暴力反抗混淆起来,变成都一样xiá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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