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占青@yangzhanqing·2020年7月8日:不要以为强拆的不是自己房子,和自己无关,被拆迁户可能是自己孩子的司机,刚刚开着大巴带一车人跳水库的司机据说就是西秀区的一个拆迁户。 ) 社会系统化的压迫、伤害一个人,所以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契约就不再有效,被压迫的人就要报复社会,对社会发动他一个人的战争。52岁,所以应该是68年生,查了,包钢建于54年,宝钢建于78年,武钢是58年,都对不上。 这种无差别杀人报复社会行为正当还是不正当?这种问题没有答案,因为问题本身已经不成立。正当还是不正当需要放在某个确定的价值体系之内来评价,社会压迫一个人,导致这个人对一切信念都崩溃之后,别人的价值体系他就不再认同,别人用自己的价值体系来裁决他正当或不正当,都无法影响他的行为。你支持,他也会这样做,你反对,他也会这样做,你的裁决对他的影响等于零。就好像水到100度会沸腾,到0度会凝固,与你的意见没有任何关系。这个人已经决心与社会决裂,于是社会公认的价值标准对他失效,他不再遵循社会要求他遵循的规则去行事,而是变成脱离社会的纯粹自然人,只服从自己的正义标准。 坐在车上淹死的人无辜不无辜?个人层面讲非常无辜,惨无人道的悲剧。但在整个社会层面,全社会合谋犯罪,然后全社会无差别遭报复,就非常符合因果报应。这就是我老人家反复讲的,个人命运会有很多随机起伏,一点也不公平,但在整个国家民族层面,就逃不脱因果报应规律。您国历史就是反复犯罪反复遭报应。 以前有傻逼义正严词的说,我只想要罪犯去死,不想了解罪犯背后的故事,这种人不能理解,任何一种犯罪都不是纯粹的个人行为,而是复杂的社会综合现象,反应的是社会某个方面的病态,不考虑道义问题,只从纯粹的功利主义角度来看效果,如果不去了解罪犯经历了什么,他/她的感受和想法是什么,不去理解背后的社会原因,只靠严刑峻法来惩罚,这样的做法如果能够有效,为什么秦朝会灭亡呢。 ...